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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认可实验室全部仪器是否都要进行期间核查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4日 浏览量:

  CNAS认可实验室期间核查主要是核查测量仪器、测量标准或标准物质的系统漂移,即其长期稳定性。必须具备相应的核查标准和实施条 件的,对无法寻找核查标准(物质)的不进行期间核查。期间核查可以提高监测质量的可靠性,降低出错的风险,但不能完全排除风险。期间核查的实施以及实施频次应结合监测机构自身的特点寻求成本和风险的平衡点。


CNAS认可实验室
  (1) 使用标准物质核查。标准物质包括各种标准样品、实物标准。使用标准物质核查时应注意所用的标准物质的量值能够溯源、在有效期内。如pH计、离子计、电导率仪等采用定值溶液进行核查,气体检测仪采用标准气体进行核查,气体采样器采用标准流量计等。使用标准物质核查时应注意所用的标准物质的量值能够溯源,并且有效。
  (2) 使用仪器附带设备核查。有些仪器自带校准设备,有的还带有自动校准系统,可以用来核查。如电子天平往往自带一个校准砝码。
  (3) 参加CNAS认可实验室间比对。
  (4) 与相同准确度等级的另一设备或几个设备的量值进行比较。
  (5) 对保留样品量值重新测量:保留的样品性能(测试的量值)稳定, 也可以用来作为期间核 查的核查标准。
  (6)  在资源允许的情况下, 采用高等级的仪器设备进行核查。
  核查结果
  期间检查情况应记录并归档。期间检查中发现设备运行有问题时,应停用报修。对运行有问题的设备所涉及检测结果有效性有影响时,应对检测项目进行重新检测。基本要求:
  (1)使用标准物质和标准样品进行测定,误差应不超过允许差值的2/3。
  (2)对适宜保留的样品进行再检验,比较检验结果,偏差应不超过相关检测方法标准规定的平行允差的1.5倍。
  (3)与其它CNAS认可实验室进行比对实验。偏差应不超过检测方法标准规定的平行允差的2倍。
  期间核查重点关注10类仪器设备
  (1) 对测量结果有重要影响的(比如在用液相色谱测醛类物质含量时,液相色谱需要期间核查);
  (2) 检定或校准周期较长(比如校准和检定周期超过两年的设备);
  (3) 频繁使用的(比如一把卡尺每天使用的次数非常多);
  (4) 容易损坏的仪器设备;
  (5) 性能不稳定的仪器设备;
  (6) 检测数据有争议、 易漂移的仪器设备;
  (7) 易老化的仪器设备;
  (8) 经常带到现场使用的仪器设备;
  (9) 贵重的仪器设备(比如ICP-MS);
  (10) 仪器设备的使用环境较为恶劣,导致了仪器设备的性能可能发生改变的。
CNAS认可实验室
  对于采用相对测量方法的仪器,一般不必进行期间核查。包括:可见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离子发射光谱仪、色谱类仪器等。
CNAS认可实验室应针对具体的仪器进行分析研究,掌握仪器分析原理和性能特性以及可能影响检验结果准确性和稳定性的因素,确定需要进行期间核查的仪器名称,编制相应的期间核查方法。仪器的期间核查并不等于检定周期内的再次检定,而是核查仪器的稳定性、分辨率、灵敏度等指标是否持续符合仪器本身的检测/校准工作的技术要求。期间核查的时间间隔一般以在仪器的检定或校准周期内进行一二次为宜。对于使用频率比较高的仪器,应增加核查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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